
地址:浦东新区-上海浦东新区川沙川沙路5278号2号.
联系人:上海浩锦律师事务所王律师
公司名称:上海浩锦律师事务所
服务内容:建筑工程医疗事故婚姻家庭
服务范围: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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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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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磊律师,专职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申法律师团队创始人,从业以来一直坚持以自己的勤勉、敬业、专注与拼搏,以“诚心、专心、细心、热心”作为自己的执业准则,以“高诚信度、高专业度、高胜诉率、高满意度”作为自己的执业目标,以“诚信是律师的生命”作为自己的执业信仰,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实守信、勤勉敬业,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解客户之所困。信奉客户利益无小事,从来只有小律师,没有小案件。对每一起客户委托的法律事务。业以来,代理了多起高端、复杂民商事复杂案件,收到当事人广泛好评。
主要擅长业务领域:
1、民事商事、经济与仲裁(婚姻家庭、房产继承、侵权、合同、公司等)案件的诉讼代理;
2、刑事案件辩护、取保候审、刑事会见;
3、民商事、刑事案件的申诉、再审代理;
4、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顾问非诉讼法律业务;
律师服务领域:
【刑事辩护】提供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假释,罪轻辩护,无罪辩护等刑事业务..
【拆迁赔偿】土地赔偿、房产拆迁、拆迁安置、养殖场拆迁,执业多年成功代理多起拆迁案件..
【劳动争议】专业办理各类劳动仲裁纠纷案件..
【婚姻继承】
【合同纠纷】合同起草,合同审查,合同履行,及各类型合同纠纷..
【公司顾问】及时为公司出具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咨询,为公司前行保驾护航行..
一、权利人过世房屋买卖是否有效(《合同法》、《民法总则》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权利人去世前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的,权利人去世后房屋买卖合同仍然有效,由权利人继承人继续履行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一十条 【非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怎样确定是否丧失合同履行能力
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它包括三个要素:
第一、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能力。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原因有:
1、财产显形减少。包括经营状况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2、丧失商业信誉;
3、提供劳务或完成工作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劳动能力;
4、给付特定物的债务中,该特定物丧失;
5、其他情形。
第二、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发生于合同成立之后。证责任。先履行方主张不安抗辩权,必须有对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确切证据,而不能凭自己的主观猜测。否则,将会因擅自中止合同履行而承担违约责任,从而使自己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
三、 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八十条 【非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及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权利人去世前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的,权利人去世后房屋买卖合同仍然有效,由权利人继承人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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